我喜欢文科。迟砚把孟行悠上午写完的英语试卷改完,拿给她,错的再做一遍,画圈的都是重要语法,必考,死记都要记下来。
小姑娘的皮肤吹弹可破,指腹所及之处皆是水嫩细腻, 现在正发着烧,脸蛋通红,向外散发着热气,熏得迟砚的手心手背都开始发热, 连带着心里也痒痒的,有种说不上是好也不能称作是坏的感觉。
孟母最喜欢做的那些小动物曲奇饼,每次做完送人还会用粉红色丝带包装起来。
楚司瑶还在教室等她去吃饭,孟行悠在门口碰见秦千艺,她往左走,她也往左,她往右她也往右。
家里的装修偏田园风,以浅色为主,干净整洁,阳光通透,只是客厅有点乱,阳台还打翻了一个盆栽,应该是刚才喂四宝吃驱虫药产生的历史遗留问题。
孟行悠接过来,这种事她早就干习惯了,觉得问题不大,只是看迟砚抵触成这样,觉得挺有意思,顺嘴一问: 你刚刚怎么喂的?
后来她也想开了,眼下考试要紧, 别的事都考完再说,反正迟砚也不想理她, 她也正好冷静冷静,省得再一时脑热做不理智的事儿。
今晚他们两个能坐在这里吃藕粉,本来就是一件很玄幻的事情。
户口本或驾驶证、社保卡、暂住证、工作证、介绍信
孟行悠嘴皮子一翻,原汁原味怼回去:你那么会写作文,怎么不会说人话?